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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判5月 生判3月

〔記者王揚宇/宜蘭報導〕在宜蘭縣蘭陽技術學院當體育老師的39歲曾女,與小她17歲的同校沈姓男學生,在曾女住家發生性關係,因做愛呻吟聲過大,被返家的丈夫抓姦在床、怒告通姦;2人辯稱只有「吃粽子、看DVD聊天」,但法官不採信,昨依通姦罪和傷害罪,判處曾女5個月徒刑、沈男3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
曾女原是蘭技健康休閒管理系班導,丈夫張男是國立高中體育老師;去年6月24日(端午節翌日)凌晨3點,張男與姊夫返家,在1樓客廳就聽到3樓傳來女人呻吟聲,2人拿房鑰匙、攝影機,輕聲上樓查看,張男的父親也隨行,走到2樓時,聲音更清楚入耳,還聽到床板震動聲,這才確信有人在「嘿咻」。

張男打開3樓女兒的房間,驚見妻正與沈姓男學生嘿咻,沈生一絲不掛趴在妻身上,妻則裸露下半身,2人遭抓姦,嚇得大叫,跳起來用床單遮掩身體。

張男扯開床單,姊夫拍攝蒐證,但沒查到用過的衛生紙或保險套,張男怒告2人通姦,因拉扯床單時右手肘受傷,也告妻傷害。

檢方調查時,曾女說,沈生打電話給她,說想吃粽子,剛好家中有,她才邀沈來,吃完後一起看DVD聊天,因時間太晚,沈擔心返家吵到媽媽,她才留他過夜。後來她去沖澡沒帶內褲,只好摸黑上床,不知沈在床上,直到丈夫衝進來拉開棉被,她才知沈全裸;沈則說沒和老師嘿咻,只有聊天。免費法律諮詢http://law.asia-yp.com/法律咨詢免費法律咨詢

但法官認為2人供詞有違常理,怎可能不知對方赤裸同臥在床?且檢視相關證據,不可能「蓋棉被純聊天」,依通姦等罪判刑;曾女對丈夫傷害部分也判刑。

曾女與張男結婚11年,育有1男1女,張男先前就聽聞妻與同事曖昧,為了家庭選擇原諒,沒想到妻又和學生嘿咻。曾女去年離職,夫妻還在打離婚官司;去年三年級的沈生,已於今年7月畢業。

本文新聞網址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3/new/dec/20/today-so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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